廣泛宣傳,形成氛圍。低保工作政策性非常強。市民政局充分利用廣播、電視、報紙、網(wǎng)絡等媒體和宣傳欄、宣傳冊、宣傳畫、明白紙等群眾喜聞樂見、容易接受的方式,深入開展低保政策宣傳,做到家喻戶曉、深入人心。在集中復核工作中,耐心細致做好基本政策的解釋工作,幫助群眾解除模糊認識和錯誤理解。比如,申請低保要以家庭為單位,只有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標準才能享受;低保不能與殘疾、大病劃等號,暫時困難要通過臨時救助來解決;民主評議不是選舉,不能簡單地“以票取人”;低保不能終身制,家庭條件好了要退出等等。通過加強宣傳和教育,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。
責任,筑牢陽光低保堅實基礎
這次“陽光低保”行動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,也是一項民心工程,必須實行各級民政部門“一把手”負責制,一級抓一級,一直抓到底,步步相連,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,不留空白,不留死角。
為保證專項行動不走形式、不走過場,市民政局下發(fā)《關于“陽光低保”專項行動縣級領導督導分工方案的通知》。通過暗訪、督查、調度、通報等形式進行督導。建立領導班子成員分級包片制度,通過督查、調度來指導和推動工作,同時要加大暗訪和抽查的力度。檢查督導時要實地查看,進村入戶,身子真正撲下去、沉下來,既要看檔案,也要看公示,既要走訪低保對象,也要走訪周圍群眾,不能光聽匯報、走馬觀花。對行動效果差,群眾意見大的,要敦促其翻工重來;對行動不力,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,要及時向主要黨政領導反饋情況;對工作不作為產(chǎn)生嚴重后果的,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目前,市民政局聯(lián)合市紀委、監(jiān)察局、財政局等部門根據(jù)新政策、新條例進一步補充修正《聊城市城鄉(xiāng)低保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》。正確行使社會救助法規(guī)賦予的依法查處騙保和違規(guī)違紀行為的權力,嚴格責任追究,真正做到“依法治保”。
全面推進“陽光低保”專項行動,事關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大局,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,責任重大,使命光榮。市民政局以專項行動為契機,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,轉變工作作風,強化服務意識,鼓足干勁,扎實工作,努力把黨和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心落到實處,讓百姓放心,讓群眾滿意。
3/3 首頁 上一頁 1 2 3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