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醒
簽合同票據(jù)最好自帶簽字筆
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這種“消失筆”主要用于紡織、手工藝等行業(yè)臨時做記號,或用于學生寫草稿、字帖臨摹、涂鴉、畫畫等。由于“消失筆”的獨有特性,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,實施不法行為。
山東凌云志律師事務所律師隋曉寧表示,利用“消失筆”進行詐騙的案例他之前就有所耳聞,但他并沒有接手此類案件。他認為,在民間個人借貸時,可能會有不法分子利用事主不知道這個筆的特性去簽借款合同,在得到錢財后,又以沒有簽字借錢為由,達到非法占有的目的。同時,還有涉及子女撫養(yǎng)權、遺囑等問題需要簽字時,也可能因“消失筆”作怪而引發(fā)糾紛。
“企業(yè)和個人在簽訂合同、填寫票據(jù)等過程中,最好要求對方提供一份電子打印文稿。其次,在對方簽字、填寫票據(jù)、書寫借條時,可為對方提供一支普通簽字筆。”隋曉寧說。
城里派出所民警李泰霖對此提醒市民,在借據(jù)書寫、簽訂合同、票據(jù)結算等過程中,合同等文字性材料盡可能使用電子打印文稿,需要簽字和填寫票據(jù)時,盡量自帶簽字筆,必要時可加蓋印章或按手印。(威海晚報記者 王春苗 文 桑春磊 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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